12月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5屆締約方會議在西班牙馬德里正式開幕。在接下來的兩周里,大會將討論氣候危機多方面
問題,包括能力建設、毀林、城市、性別平等、金融、技術等。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開幕式上發表演講,一再強調氣候危機的緊迫性和現實存在,敦促各國進行碳定價,積極擁抱綠色經濟。氣候變化究竟到了何種地步?各國未竟之承諾又該如何挽回?通過聯合國最新報告,讓我們一起直面危機……
十年功績寥寥 行動迫在眉睫
世界氣象組織在氣候變化大會上發布的一份最新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造成全球異常高溫、冰層退縮以及創紀錄海平面升高等情況已持續了十年,海冰范圍更是不斷刷新最低紀錄。
日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了年度《排放差距報告》,報告警告,如果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0至2030年間不能以每年7.6%的水平下降,世界將失去實現《巴黎協定》規定1.5℃溫控目標的機會。一旦突破該臨界點,氣候災害發生的頻率和強度將大幅上升。
世界氣象組織圖片 | 極端天氣使克羅地亞的亞得里亞海掀起巨浪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表示,10年來《排放差距報告》一直致力于引起人們警覺,但10年過去,全球
碳排放量卻始終處于上漲趨勢。
“從未有哪個時刻比現在更緊迫地需要我們重視這一科學報告。如果還不聽從警告,不采取嚴厲措施扭轉排放趨勢,我們就只能繼續目睹致命性、災難性的熱浪、風暴和污染發生。”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圖片 | 聯合國氣候變化執行秘書埃斯皮諾薩和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出席氣候變化大會
該報告指出,即使當前《巴黎協定》中所有無條件承諾都得以兌現,全球氣溫仍有可能上升3.2°C,從而帶來更廣泛、更具破壞性的氣候影響。全球整體
減排力度必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至少5倍,才能在未來10年中達成1.5°C溫控目標所要求的
碳減排量。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安德森指出,各國未能在過去10年盡早對氣候變化采取堅決行動,所以現在必須大幅削減排放量。“如果等到2020年底新的氣候承諾到位后再行動,就太晚了。各國、各城市、地區、企業和個人都需要即刻行動。”
她表示,氣候行動需要迅速取得成功,2020年要盡可能多地減排,大幅提升各國自主貢獻目標,觸發經濟和社會的重大轉型。“我們需要奮起直追,彌補那些拖延的日子里不作為產生的后果。否則在2030年前實現1.5°C溫控目標將無從談起。”
聯合國新聞圖片 | 冰島的杰古沙龍冰河湖,大塊海冰不斷從消融的冰川上落下,冰河湖面積正在擴大
各國合力增量 實現組合效應
此次報告顯示,二十國集團(G20) 碳排放總量高達全球碳排放總量78%,但只有5個成員國承諾實現長期凈零排放目標,其余15個尚未出臺相關時間表。
短期內,出于公平和公正,發達國家應該比發展中國家更快地實施減排。不過,所有國家都需做出更多貢獻實現組合效應。發展中國家可以借鑒發達國家成功經驗,甚至能超越發達國家,以更快速度擁抱更清潔的技術。
開發計劃署圖片 | 秘魯丘利皮亞社區開發了浮動太陽能電池板,為灌溉項目提供
電力報告也指出,所有國家都必須在2020年大幅提高在《巴黎協定》中承諾的國家自主貢獻減排目標,并配合制定和落實相關
政策戰略。如今,世界已擁有實現目標的解決方案,掌握了減排技術和政策知識,但調度和部署速度不夠快,規模不夠大,須立即開始轉型。
此外,古特雷斯呼吁各國領導人克服分歧,就碳定價達成共識。他強調,碳定價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工具,能啟動
市場使之運行,并動員私營部門,確保各方遵守相同規則。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圖片 | 聯合國秘書長與氣候變化大會的與會各國代表合影留念
把握關鍵之年 控溫機會尚存
每年的《排放差距報告》都會評估,2030年預期排放量與2°C 和1.5°C溫控目標分別需要的排放量之間的差距。今年的報告發現,過去1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每年增長達1.5%。如果將森林砍伐等因土地用途改變而增加的碳排放量包含在內,2018年總排放量達到553億噸,二氧化碳量更是達到歷史新高。
那么,未來十年里,全球減排力度要做到何種程度才能在2030年實現2℃或1.5℃的控溫目標呢?這些嚴峻的數字告訴了我們答案:
聯合國新聞圖片 | 冰川融化使許多地區本已嚴重的水資源壓力進一步加劇
報告同時也強調,2020年是氣候行動的關鍵之年,加緊行動,1.5°C控溫目標仍然有希望的。
人們愈發意識到氣候行動帶來的好處,政府、城市、企業和投資者都開展了雄心勃勃的努力,相關解決方案及行動意愿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充沛。約70個國家和主要經濟體表示,打算在2020年提交強化后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其中65個承諾在2050年前實現凈零排放。
在氣候變化大會開幕式上,秘書長古特雷斯的發言擲地有聲:“不采取行動將是投降之路。我們真的要被當成把頭埋進沙子里、在地球燃燒時無動于衷的一代人嗎?”時間緊迫,任重道遠,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即刻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