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日前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閉幕。因談判各方分歧嚴重,大會未就《巴黎協定》第六條(
市場機制實施細則談判)這項核心任務達成共識。
本次大會是在全球氣候治理日益陷入困境的背景下召開的:一方面,人類面臨的氣候變化挑戰日趨嚴重,提升溫室氣體
減排目標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緊迫性;另一方面,世界上個別主要排放大國仍然不愿意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的歷史責任和國際義務,加之全球經濟增長放緩,使得一些主要排放大國的減排雄心進一步受挫。因此,全球氣候治理的政治意愿與減緩氣候變化的行動需求之間尚存在著落差。
從數據來看,目前各國在氣候變化減緩方面的努力尚不足以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根據11月26日聯合國環境署發布的《全球排放差距報告》,如果在本世紀末將全球氣溫控制在比工業化前溫度只增高2攝氏度的水平,2030年前全球
碳排放量必須逐年遞減2.7%;如果溫升目標是1.5度,則年排放量得至少以7.6%的速度遞減。而在過去的十年間,全球碳排放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長。
從具體國家來看,11月4日,特朗普政府正式通知聯合國,要求退出這一應對氣候變化的歷史性國際條約。作為世界上碳排放累積量最大的國家,美國在氣候立場上持續倒退,已經從氣候行動的積極倡導者變成了如今的懷疑者和落伍者。反之,歐盟則提出了雄心勃勃的“綠色新政”,計劃在2030年之前至少減少10%的碳排放,并在2050年之前實現
碳中和。歐盟的“綠色新政”將是一項大膽的全面經濟轉型路線圖,目前這項計劃已經得到大部分歐盟成員國的支持,但在實行碳邊境調節稅上仍存在爭議。
隨著經濟的持續增長,中國所面臨的
碳減排壓力將會進一步增大。中國在《巴黎協定》中承諾,將于2030年左右或之前實現碳排放達到峰值。盡管美國將退出《巴黎協定》,但中國繼續履行承諾的決心和信心不變。中國碳排放達峰的時間表剛好處于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節點:2035年中國將預期實現“兩個十五年”目標中的第一個目標,從而跨入高收入國家的門檻。在未來的10年到15年里,中國不僅要維持經濟的高速發展,還要實現經濟發展與化石燃料消費的脫鉤,因此,必須要采取理性、務實的氣候戰略。
首先,從長遠來看,低碳發展是世界經濟的潮流;從短期來看,在國際經濟與貿易環境惡化、中國經濟結構內生調整之際,應當避免過于激進的氣候
政策使中國經濟進一步承壓。中國的氣候政策在未來較長時間內仍將以產業升級、能源結構優化、環境治理的共生效益形式為主。
其次,氣候治理必須堅持法治化和市場化。法治化為中國的氣候治理提供長效的機制保障,不因短期的國際政治經濟波動而隨意改變自己的低碳發展戰略。市場化的手段包括
碳市場和碳稅等,能夠以最低的社會成本實現既定的減排目標。此外,采用市場化的手段,也能夠將氣候資產轉變為金融資產,利用氣候金融工具為低碳發展融資。
最后,堅持對經濟增長友好的氣候政策,通過綜合性財稅體制改革緩解碳管制帶來的經濟影響。無論是基于市場還是基于行政手段的碳排放管制,都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并傳達到整個經濟體。因此,在建立和加強碳排放管制的同時,建議減少企業的其他稅費和負擔,使得企業的總體稅負水平不變或者下降,從而助力企業提升自身競爭力。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責任,一直以來,各國談判膠著的核心
問題在于減排負擔的公平分配。國際氣候條約不具有約束力且缺乏強制執行機制,無論是《京都議定書》還是《巴黎協定》,都無法保證發達國家能夠有效履行承諾。當前的國際政治、經濟、貿易環境跟《巴黎協定》簽署之時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一直在努力以合作共贏的精神推動談判,積極承擔符合發展階段和國情的國際責任,在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中繼續發揮“中國作用”。正如中國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所言,“中國將堅定不移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百分之百兌現承諾,與各方一道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div>
(作者:張俊杰,系昆山杜克大學環境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