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期間,國家《能源法》的修訂被提上議程。對此,全國人大代表、遠景科技集團CEO張雷建議,“能源革命”這一重大長期戰略需要通過總體目標、時間表和路線圖,在《能源法》固化落地,尤其要設定
碳排放凈值為零的長遠目標。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對此,張雷表示,《能源法》的制定將為“能源革命”戰略思想落地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能源革命”戰略思想關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大國擔當。
他指出,世界多國已經通過立法明確了能源轉型時間表和路線圖:2016年全球多國簽署的《巴黎協定》,主要目標是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英國立法設定了到2050年實現碳排放凈值為零的目標;法國通過立法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和利用,幫助履行法國在氣候變化《巴黎協定》中的承諾;德國也正式立法宣布到2038年“退煤”;2019年歐盟公布了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可持續發展的“綠色協議”,將出臺歐盟首部《氣候法》,到2050年在歐盟范圍實現碳排放凈值為零,成為全球首個“
碳中和”地區。
張雷認為,實踐證明確定的中長期目標和時間表積極推動了中國能源轉型發展。他表示:“2009年中國向國際社會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這一明確的中期目標和時間表,有效推動了能源轉型的具體規劃,匯聚了產業與創新力量,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世界產業版圖上迅速崛起。非化石能源占比在2019年底就達到15.3%。”
“能源革命”旨在堅定推動中國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為此,張雷提出三點建議。
第一,《能源法》要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設定總體目標和時間表,尤其要設定碳排放凈值為零的長遠目標。目前中國在《巴黎協定》中已經承諾在2030年達到碳排放的峰值,但能源基礎設施投資巨大,折舊期通常數十年。“如果不提前數十年明確碳排放凈值為零的時間點,就不能有效約束化石能源資產的投資,進而造成未來大量新增能源資產的擱淺,同時也將擠占綠色能源的發展空間。”張雷表示。
第二,《能源法》要為可再生能源設定長期目標和路線圖。張雷指出,《能源法》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的國家戰略,但需要進一步明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持續提升的比重、絕對數量和時間表,可以為我國能源有序發展營造法治空間,指引相關方針、產業
政策、電網規劃和能源
市場化規則的制訂。
他建議,《能源法》不僅要納入中國《巴黎協定》承諾的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提高到20%這一中期目標,更要設定能體現“能源革命”根本特征的長期目標。
第三,借助《能源法》的引領,培育全球領先的十萬億級的智慧綠色能源戰略產業。張雷表示,“能源革命”是孕育綠色經濟的巨大機遇。中國若能越早向零碳堅定轉型,將能越早在全球綠色產業中占據引領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