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明確提出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在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被列為明年的重點任務之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將抓住降碳這個總抓手,推動2030年前實現碳排放達峰。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鼓勵一些重點行業率先達峰,加快建立全國碳
市場,同時鼓勵地方開展試點示范。”在生態環境部12月2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綜合司司長徐必久說。
我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明確提出,力爭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被列為明年的重點任務之一。要求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推動煤炭消費盡早達峰,大力發展新能源,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
那么,如何認識“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意義?我國未來的低碳轉型之路怎么走?它將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哪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