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資產投資信托
借鑒
碳基金的業務模式,信托公司可設立碳資產投資信托。信托資金主要將用于參與
碳排放權交易所的碳資產交易,在把握碳資產價格波動趨勢的基礎上獲得碳資產交易的收益。
對大部分信托公司來說,碳資產交易均為相對陌生的領域。因此,在碳資產投資信托的起步發展階段,可考慮引入一家專業的
碳資產管理機構作為信托計劃的投資顧問。
目前,我國碳資產交易的活躍度相對較低,碳資產交易可能面臨較大的價格風險。信托資金在初期購買碳資產之后,也可考慮開展碳資產拆借業務,即將碳資產借出,同時約定在一定的期限內借入方返還等額碳資產、支付約定收益。
通過借出碳資產,可為碳資產投資信托獲得較穩定的收益。未來,待我國
碳金融衍生產品進一步發展之后,碳資產投資信托可考慮將一部分資金用于購買碳期貨、碳期權,以此來對沖碳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