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引導地方盡快制定碳達峰時間表和路線圖,當前有哪些重點行動?
李高: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推動地方和行業認真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
一是研究制定二氧化
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通過達峰行動方案編制明確各地區2021~2035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并每年動態更新,實施國家對地方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預算管理。將全國碳
市場建設與總量控制制度有機融合,在發電行業
碳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范圍,有序納入
水泥、
有色、
鋼鐵、
石化和
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現地區層面和行業層面的總量管理。
二是壓實地方行業責任,有效傳導目標壓力。明確各地方和重點行業的達峰目標、行動方案和配套措施,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峰。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綜合運用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國家自主貢獻重點項目庫等
政策工具,引領和倒逼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在全國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和達峰后二氧化碳排放穩中有降。
三是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要求各省(區、市)研究識別2021~2035年投產的高能耗、高排放重大項目(綜合能耗1萬噸標煤以上)并列出清單,綜合分析重大項目對本地區碳排放影響。要對已經批復尚未投產的高能耗、高排放煤電、煤化工、石化等項目重新審核,尚未批復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通過能評、環評等制度等加以控制。
四是完善考核評估機制,持續推動落地落實。強化年度監督考核,推動將達峰行動有關工作進展納入中央環保督察,在“十四五”末,對各地方和重點行業達峰行動的進展情況開展階段性考核評估,及時調整強化政策措施,確保實現達峰目標。
將達峰行動工作進展納入中央環保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