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根本,應考慮到地區差異
約50年前,美國就開啟了能源創新革命,大力發展光伏、氫能,歐盟也開始通過對民眾力量的喚醒,不斷加快減碳技術及機制的研究。日本也在能源計劃方面不斷加大科技研發及人才培養投入,致力于顛覆性技術的創造創新。
從這些國家的實踐來看,碳達峰、
碳中和表面上是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
問題,實則是事關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的發展問題。它不僅涉及能源結構升級,還包括增長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關系到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是推動國家從資源依賴走向技術依賴的重要力量。
從這個意義而言,我國目前制定的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絕非單純意義上的環保競賽,而是全新一輪的科技創新競賽、綠色創新競賽。
“所有的問題都可以通過創新來解決,因此必須提高創新能力,包括技術創新和體制創新。”李俊峰說。
與此同時,所有的國家意志和國家努力,最終都要由地方來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同樣如此。
多位專家認為,要想全國按時甚至提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一方面離不開長三角、珠三角等
碳排放重點區域率先實踐探索。
以
海南為例,可以靠自身
政策的靈活性,在
交通電氣、高速公路充電樁基建進行布局,同時在新能源光伏、海上風電、核電等領域施展拳腳。
再比如光伏制造產業鏈最完整、產量最大、企業和人才最集聚的長三角地區,可以在壓降煤炭消費的同時,以應用拓展
市場,加快建設世界級的低碳產業集群,建設一批高碳企業及脫碳技術的試點示范項目。
通過這些地區的經驗,找到實現碳中和的路徑,可以為全國未來的碳中和積累經驗。當然,這其中也包括央企、大型企業等率先探索轉型之路。
另一方面,可按照空間、區位、能源和資源稟賦及產業布局比較優勢,統籌優化全國不同地區在發展、資源能源和產業方面的功能,分類施策,推動各地方逐步碳達峰、碳中和。
比如,可以考慮要求中東部地區率先達峰,為西部及落后地區發展留出空間;鼓勵有條件或創造條件提前達峰,允許落后地區2030年以后達峰。
再者,抓住主要矛盾,推動行業依次達峰。比如讓工業行業率先達峰,特別是
鋼鐵、
水泥、電解鋁等高排放領域率先達峰,建筑、交通等可以在2030年左右達峰,個別行業可以在2035年以后達峰。
此外,在一些專家看來,還要考慮解決中央與地方激勵協調問題,盡可能精細界定地方政府監管和
減排職能;構建基于市場的財政激勵政策環境;關注東西部平衡轉型,有序過渡,統籌考慮轉型中的就業、地方財政穩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