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到發電端和消費端,在提升非碳能源占比的過程中,中國當下面臨的主要挑戰和制約性因素都有什么?
丁仲禮:在發電端,主要存在兩個
問題。首先是如何進一步發展核電。核電輸出穩定、清潔、高效,是非常好的基荷電源。2019年,核電以2.42%的裝機總量供應了全國4.88%的
電力,未來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核電發展最大的制約因素之一,是老百姓十分擔心鄰近核電站的安全問題。但據我了解,目前全世界一共只發生過三次嚴重的核電站事故,都是人為原因造成的,這些事故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能解決老百姓“恐核心理”及乏燃料再利用等問題,核電將會在我國未來“
碳中和”過程中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必須大力發展核電,尤其是在內陸地區發展核電。
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利用西部豐富的風、光資源更穩定地輸出電力。為何各地頻頻出現大面積“棄風棄光”,就是因為風電、光電輸出功率不穩定,風電、光電大比例上網會嚴重影響既有電網的穩定性。事實上,西部的風、光資源將是我們未來實現“碳中和”的最大底氣,但前提是要解決穩定輸出問題,涉及到發電、儲能、轉化、輸電、消納等各個環節,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要在儲能技術上實現突破。
在消費端,尤其在工業領域,像
冶金、
化工、
建材、礦山這些用能大戶,電力替代的潛力很大。然而,很多替代技術目前還沒有研發出來,這就涉及到一個工藝再造的過程,我們在這方面必須要盡快地進行系統布局,分析此類技術的發展路線圖。因此,技術為王,這是一個大前提。不能在工藝再造還未完成、企業能耗成本還未降到足夠低的時候就去“一刀切”,馬上都去脫碳、去退出,這樣的結果只會把企業、行業引向死亡。所以,我一直強調,非碳能源占比的提升不是一個線性過程,根本上還是要由技術進步所驅動。煤炭作為主力能源,還將在我國能源結構中主導較長的一段時期。
中國新聞周刊:說到煤電何時會全面退出,業界目前對于“十四五”期間是否還要繼續新增煤電項目的討論比較多。我們也觀察到,疫情之后,為了拉動地方經濟,很多省份都上馬了一批新的煤電項目,而電力行業是“雙碳目標”的主戰場。對于這些新增的裝機,你如何看?
丁仲禮:我相信以后新增的煤電項目會比較有限。在碳達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更多上馬的項目宜以太陽能、風能以及核能等非碳能源為主。當然,火電以后也會越來越“干凈”,對大氣的污染會越來越小。
事實上,在“碳中和”的實現路徑上,理論上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把碳達峰的峰值調高,但之后“削峰”的壓力就會很大;另一種是盡量把峰值壓低,但這會對發展需要的新增能源供給造成很大壓力。我認為,從環境角度考慮,最好采取第二種路徑,雖然難以預測達峰時的排放總量,但考慮到這些年為治理空氣污染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顯著成效,如果現在盲目上馬高耗能項目,很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反彈。在這方面,我們要有前瞻性眼光,“兩高”(高耗能、高污染)項目能不上就盡量不上。
當然,出于現實發展的能源需求,確實該上馬的還是要上馬。因為我們要明確一點,我們現在的工業化、城市化過程還沒有完成,未來人民的生活水平要進一步提高,對能源的需求必然會增加,雖然說2030年要碳達峰,但不意味著現在就不能新增任何煤炭項目。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用能需求上,一定要實事求是,不應該為了追求某些指標好看或者為了達標而去搞“一刀切”。
中國新聞周刊:目前,國家對于新增煤炭項目雖然沒有明確的“劃線”,但據悉準備研究制定二氧化
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未來可能會實施國家對地方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預算管理,明確各地區2021~2035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控制目標,并且每年動態更新,以此來對地方形成倒逼。對于在排放上可能設定“天花板”這件事,你怎么看?
丁仲禮:其實,政府早就開始做全國能源消耗總量和能源消耗強度的控制工作了,相信大家對“雙控目標”這個詞不陌生。我認為,要想實現真正的低碳轉型,所需的資金將會是天文數字,不可能全部依靠政府強力
政策推動或者財政補貼來滿足。
從
市場的角度來看,如果煤炭發電變得很貴,或者風、光的穩定輸出問題解決了,太陽能、風能發電的成本進一步降低,傳統的高耗能企業自然而然就會退出,非碳能源企業會相應地跟上。但如果技術沒有完成迭代,煤炭還有很大的市場競爭力,傳統用能企業就仍會在市場中存在較長的時間。在光伏產業的發展上,我們是有深刻教訓的,前期以補貼為主,后來停止補貼引起了很大的問題。直到現在,這個問題也沒能得到有效解決。因此,相對于設定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天花板,政府的更優解應該是堅持市場機制和政策調控兩手抓,即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的基礎上,再加以政策引導,通過四步走的策略,去促進社會生產生活各領域的減碳、無碳化。
首先,政府把財政資金主要投入在發電端非碳能源技術研發體系的建設,和消費端用能工藝再造上,有針對性地進行特殊支持,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把大學、研發機構和企業三方力量統籌起來,列出技術需求清單,完成系統化研發布局,這是實現“碳中和”的第一步。
第二步,是要投入適量財政資金,構建產業化示范體系。第三步,在這個示范的過程中,引導相關技術不斷迭代,促進成本降低,那時候各項新技術自然就會逐漸顯示出競爭力,就能夠順應市場需求,逐步擠壓傳統化石能源技術的生存空間。第四步,才是政府來推動整個行業的轉型發展,進行產業的總體規劃,比如計劃多少年內把哪些傳統化石能源全部替代掉。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碳中和”大轉型中,行業整體的協調共進極為重要,如果某一行業不同企業間不能協調共進,勢必會使“不作為企業”節約了成本,從而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因此,必須要由政府設計好分行業的“碳中和”路線圖并出臺有效的激勵/約束制度,督促行業整體推進。
這四個步驟不能調換順序,更不能大而化之,“一刀切”地要求企業馬上就實施非碳能源替代。部分地方政府覺得只需要強力政策推動,不需要這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就犯了唯心主義的錯誤。在碳排放問題上,我們一定要實事求是。沒有技術迭代作為前提,“碳中和”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企業也將無所適從。所以,國家首先要把技術體系建起來,不要急急忙忙去下達比較激進的指標,否則指標一下,地方政府若沒有完成的能力,要么造假,要么“拉閘限電”,事與愿違。任何政策都有一個醞釀期和適應期,如果立馬以雷霆萬鈞之力往下壓,一定會帶來問題。
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確定“碳中和”路線圖的問題上可考慮先經歷一段“百家爭鳴”時期,不要急于“收口”。等大家經過充分研討形成共識后,再轉化成操作層面的具體措施,這樣可以少走彎路。
中國新聞周刊:中國和西方國家相比,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要短得多,難度也更大。所以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中國如何在
減排和發展之間實現更科學、理性的平衡?
丁仲禮:如果我們看1930年到2017年各國的人均碳排放的變化,就會發現美國、英國和法國都是在1970年代左右達到了高峰,此后開始緩慢下降,也就是說,到歐美國家承諾的2050年“碳中和”,他們有70~80年的時間;而中國承諾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中間只有30年。再從1900~2019年的人均累計碳排放來看,中國是157.39噸,比全球平均水平209.62噸還低。從主要發達國家的發展歷史來看,一個國家的發展程度是同人均累計碳排放密切相關的,中國的人均碳排放雖已超過全球平均水平,但人均累計排放還遠遠不及,這也意味著,和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碳中和”會更加困難。
我們現在的排放總量比較高,與我國人口總量、所處的發展階段和我國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有關。我們的工業化、城市化過程還沒有完成,經濟仍處在上升期,所以未來一段時間,對能源的需求一定是會繼續上升的。以2019年為例,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煤炭仍然占57.7%,而非化石能源只占15.3%。特別要強調的一點是,以后的數字社會一定是個高能耗社會,比如5G、大數據中心等,這些都是高耗能的行業。所以,我們未來的減碳任務會非常艱巨。
中國新聞周刊: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西方有一種觀點,那就是不接受中國將自己定位為發展中國家,而是將中國視為發達國家,要求中國承擔更多的責任。對此,你如何看?
丁仲禮:早在2010年我就說過,西方發達國家以各種理由限制發展中國家碳排放,以各種借口把減排責任推卸到發展中國家頭上,企圖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利,把貧富差距固定化,這在道德上是邪惡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不是一天的事,其對氣候的影響也是不斷累積的。只要算一算人均累計碳排放,就能發現到底誰排放的更多,對氣候變化的責任更大,應負的減排義務更多,這是顯而易見的。中國的人均累計排放至今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
排放權的問題上,談減排責任、談公平,必須堅持一條,那就是要講歷史、講人均,根據人均累計排放來評估,不談這一條,照目前的網絡語言講,就是“耍流氓”。
在全世界共同走向“碳中和”的過程中,對各國的碳排放勢必會建立一套核驗標準體系。針對我國的碳收支狀況,我們必須要盡早建立一套自己的監測、計算、報告和核驗的標準體系,以保證話語權在我,而不是由別人說了算。
另外,針對“未來排放權要如何分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要如何體現”“中國如何應對國際上的抹黑輿論”等問題,以及我國當下的很多減排政策,比如排放“天花板”的設定等,我們應該更多地從地緣政治的基本邏輯出發去考量,跳出發達國家設好的“思維陷阱”,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制定出有利于我國長遠發展的應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