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發布的《關于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
《公告》中提到碳排放配額(CEA)交易應當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協議轉讓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
(一)掛牌協議交易
掛牌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主體查看實時掛單
行情,以價格優先的原則,在對手方實時最優五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選擇,提交申報完成交易。
(二)大宗協議交易
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主體可發起買賣申報,或與已發起申報的交易對手方進行對話議價或直接與對手方成交。交易雙方就交易價格與交易數量等要素協商一致后確認成交。
每個交易主體只能開設一個交易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