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中國已經建立了全國統一的碳
市場,下一步重點是要形成更加有效的
碳市場。
▲盡快明確總量設定、配額分配由免費逐步過渡到拍賣方式、推動金融機構的廣泛參與、形成能產生足夠激勵且相對穩定的碳價格、推動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等。
▲應將
碳交易市場定位為金融市場,將碳交易納入金融市場體系和風控框架;目前正在修訂的《期貨法》應將
碳配額衍生品納入交易品種。
▲碳價格要想形成對全社會生產、消費等行為的牽引,還取決于能否形成順暢的價格傳導。中國目前
電力價格還存在一定的管制
問題,并非完全的市場化定價。這種情況下,碳價格信號的傳導就可能阻滯在電價環節。
▲發達國家提出的碳邊境調節機制,其收益必須用于發展中國家的碳
減排,否則不符合“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實際上是變相貿易保護主義,中國要有前瞻性的應對。
▲如果發達國家從貿易保護主義出發,堅持執行碳邊境調節機制等舉措,中國應盡快擴大國內碳市場和碳定價的覆蓋范圍,并對出口至發達國家的商品征收一定水平的碳稅,從而將這部分稅收留在國內,用于支持中國的低碳發展。
——徐忠 中國金融四十人
論壇(CF40)成員、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副秘書長
最近關于碳市場有幾個方面進展值得關注。一是中國全國碳市場在7月16日正式啟動了,收盤價突破每噸52元人民幣。二是7月14日歐盟提出
碳減排的一攬子方案,包括實施更嚴格的碳交易體系,并擴展碳交易覆蓋范圍,以及防止碳泄漏的碳邊境調節機制(涵蓋電力、
鋼鐵、
水泥、鋁和化肥五個領域),作為其
碳排放交易體系的重要補充。我想結合這些新的進展,談一下自己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