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湖北碳
市場都屬于全國
碳市場的一部分,上海建設了全國碳市場的交易系統,負責中間配額交易部分,湖北建設了全國碳市場的注冊登記系統,負責兩頭,即納入碳市場企業的注冊開戶、配額登記和最后的履約清繳和賬戶結算等工作。全國碳市場由北上廣深、湖北、天津、重慶、
福建和我們
江蘇9個省份,按照股份制聯合建設,上海、湖北作為牽頭省市,分別各占股24%,其他8個省市分別各占股9.5%,我們省由江蘇金財公司出資參與全國碳市場的聯建和管理。
關于哪些企業參與碳市場和個人是否可以參與的
問題,目前規定納入全國碳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是指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八大行業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八大行業是指
電力、
石化、
化工、
建材、
鋼鐵、
有色金屬、
造紙、民航。從2016年開始,我們對八大行業企業的2013年度到2020年度的
碳排放報告開展核查工作,每年一次,并將核查數據報國家,這些數據是國家劃定行業基準線和企業分配配額的主要依據。電力行業作為首批納入碳市場交易的企業,除了年度核查排放報告外,還要進行年度配額分配和履約清繳。國家現在正在研究鋼鐵、建材、石化、有色等納入全國碳市場交易,為碳市場擴容。
除了上面提到的八大行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其他行業暫不強制納入全國碳市場交易,如果這些企業有
減排量的話可以通過
ccer項目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有碳市場試點的省市可以參與試點碳市場交易。至于個人,目前暫不能參與全國碳市場開戶和交易,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了“交易主體包括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其它機構和個人”,待下一步條例發布后,機構和個人即可參與全國碳市場開戶和交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