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匯交易”是一本萬利的
現在社會上還存在過分夸大
碳匯交易經濟收入的傾向。有些公司過分渲染碳匯交易的經濟收益,號召公眾 “投資碳匯賺大錢”,這是很危險的宣傳。這是因為森林具有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三大效益。生態效益主要有:涵養水源、改善水質、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保護生物多樣性、改善氣候等等,而碳匯只是其中一個功能或一個生態效益。即使能賣出去,也只是一點額外的經濟收益,不可能完全抵消造林、森林經營、森林管護以及項目設計、監測和
第三方審定、核證等所有的項目投入,如何賺大錢?況且碳匯要作為一種
碳信用指標(碳
減排量)進行交易,有許多特殊要求和條件,需要按相應規則和程序開發,進而需要付出相應的成本。
必須強調的是,我們植樹造林、恢復植被和開展森林經營管理,追求的是森林的多種功能和效益,并非只是單純賣林業碳匯。國內外溫室氣體項目通常分為15~16個專業領域,林業碳匯項目屬于專業領域14,只是眾多專業之一。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CDM項目數據庫(
CDM項目數據庫,2017),截至2017年9月5日,全球共有66個林業碳匯項目獲得CDM執行理事會批準注冊。其中,中國有5個CDM林業碳匯項目獲得注冊,分布情況為
廣西自治區2個,
四川省2個,
內蒙古自治區1個,注冊造林面積約31萬畝。注冊的CDM林業碳匯項目,不到注冊的CDM項目總數7730個的1%,碳匯交易量也不大。
根據國際核證
碳減排標準VCS項目數據庫(VCS項目數據庫,2017),截至2017年9月5日,全球共有146個林業碳匯項目獲得VCS批準注冊。其中,中國有6個VCS林業碳匯項目獲得注冊,包括4個改進森林管理項目、2個造林項目,分布情況為
云南、四川、
福建、內蒙古、
青海、
江西各1個項目。另外有一個西雙版納改進森林管理碳匯項目已獲VCS批準,正在走最后的注冊程序。VCS林業項目減排量VCU在國際自愿碳
市場上有一定規模的交易量,主要用于企業志愿減排,履行社會責任,提升企業綠色形象。
根據中國自愿減排交易信息平臺
ccer項目備案通知和備案項目數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獲得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CCER項目中,截至2017年9月5日,共有15個CCER林業碳匯項目(專業領域14)獲得主管部門批準注冊,其中3個項目已簽發首期減排量。項目類型有造林、竹子造林、森林經營碳匯項目,分布情況于廣東(3個)、
北京(1個)、江西(1個)、湖北(1個)、內蒙古(3個)、
黑龍江(2個)、云南(1個)、
河北(3個)等省市區。獲得備案林業碳匯項目占總備案項目數量項的2%,簽發交易的減排量也還不多。截至目前,包括CCER和北京核證減排量(BCER)林業碳匯項目累計成交27筆,成交量7.2萬噸,成交金額266萬元,成交均價為36.7元/噸,成交單價高于一般的CCER項目。
從國際和國內
碳交易的數量上看,碳交易的產品大多數是排放配額(排放許可),作為抵消機制也交易一定比例的基于項目的減排量(包括減排項目和碳匯項目),如中國在7個碳交易試點階段,CCER抵消比例是5-10%。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啟動后的CCER抵消比例尚未發文明確。在國際
碳市場和國內碳市場中,作為抵消機制,碳匯交易所占份額都還很小。因此,不應將碳匯交易的數量和收益過分夸大,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