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碳、減污、增綠和增長 須協同推進不可偏廢
上半年PPI大幅上升,初期判斷是由于供需關系短期不平衡,基本面因素并未發生大的變化,漲價應該是短期現象。但實際情況是上漲時間在明顯拉長,主要影響因素已由需求側轉向供給側。部分行業和地區一度出現拉閘限電、停工停產的情況。
近期關注和議論較多的一個
問題,是如何處理好雙碳長期目標和短期措施的關系。雙碳目標體現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內在要求,必須努力實現,不能動搖。
但從近期情況看,一是減碳不能“單打一”,而是應從我國現階段國情出發,堅持降碳、減污、增綠、增長四位一體,協同推進。這是我們與發達國家的重要區別,發達國家主要是減碳問題,而我們在上述幾方面都要抓、都要硬,不可偏廢。
二是減碳不能運動式。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關鍵是用綠色技術替代傳統技術,是要減少
碳排放,而不是減少生產能力,不是降低增長速度,更不是在不具備綠色技術和供給的情況下人為打亂正常供求秩序。通常我們講破舊立新,“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而在綠色轉型中,應當是“新的不來,舊的不去”,也就是中央強調的“先立后破”。這個過程中一定要遵循綠色轉型規律和
市場規律,否則很可能適得其反,好事不一定能夠辦好。
三是減碳不能指標錯位。從經濟學角度說,用實物的數量指標,如某個行業產量、生產領域中包括能耗在內的投入品數量,作為或實際上成為宏觀考核和監管指標,容易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按下葫蘆浮起瓢,這也是我們為什么要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的深層原因之一。應該慎用少用行政性辦法,多用經濟性市場性辦法,如放開煤電價格的辦法,更有利于企業以內在動力
節能減排。
當前碳價格在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差異很大。碳資源在持續減少,碳資源的分配也要遵循生產率原則,碳生產率高的地區和行業,應當獲得相應較多的碳資源配置。而現在是按照行業和地區確定減碳目標,很可能出現碳生產率低但獲得更多碳資源的情況。這樣既不能解決效率問題,也不能解決公平問題。當前應把關注重點轉向做一些打基礎、利長遠的事情,重點是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
關于制度創新,首先要提出一個基本問題,要不要、如何使市場在綠色發展中起重要乃至決定性的作用。客觀地講,目前還不具備條件,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現階段推動減排,主要采取的還是由上而下、層層分解任務目標、用行政性手段實施的辦法。在相當長時間看起來只能如此。這套辦法優點是短期內行動較快,也可能較快取得成效,但問題是指標分配未必合理公平、激勵不足、搭便車、實施成本較高、平衡性較差等。進入碳中和目標約束下的綠色轉型期后,應該也有可能形成由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微觀基礎。
制度創新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一項基礎性的工作是建立碳賬戶、生態賬戶和綠色責任賬戶。首先要推動碳核算和生態核算。核算是綠色轉型的基礎。實際上,不論是行政性辦法,還是市場性辦法,前提是把賬算清楚,有一套科學的算賬方法。這件事情很重要、很緊迫,但迄今仍然是一大短板,甚至還沒有引起足夠關注。
在碳核算、生態核算的基礎上,建立碳賬戶和生態賬戶,再形成包括
碳減排、常規污染治理、生態修復和經濟增長等要素在內的各級政府(國家、省、市、區等)、企業和個人的綠色責任賬戶,確定各個主體的減排責任。產權和責任落實了,各人自掃門前雪,這個世界就會很清潔。應當鼓勵各地積極開展這方面的探索創新,通過綠色責任賬戶把國家的碳中和目標分解落地,進而使綠色轉型扎實有效地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