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能源投資開發及融資業務的影響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對我國各行各業的影響是重大而深遠的,對能源行業的影響尤甚,該體系的建設和執行具有政治敏感性,并且受到范圍廣泛的利益相關方的關注。為了能夠針對碳
排放權交易體系做出被廣泛理解和接受的決策,政府機構需要堅持5至10年時間不斷推進和應對氣候變化
市場機制相關的溝通宣傳和能力建設,且需要確保國民經濟長期穩定增長的正向發展。
而我國作為世界主要大國之一,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及全人類全社會的持續發展,積極扛起
減排重任,從
政策上明確制定完成碳達峰
碳中和的實行路徑和實現時間,樹立起我國低碳發展的大旗,即要保證國民經濟發展的可持續增長,又要確保其發展的低碳屬性。在我國明確的政策引導及穩定的經濟增長保障下,
碳交易市場作為綠色經濟實現的政策工具一定能夠堅定且長期的落地和執行,從而對能源行業帶來巨大影響。宏觀上能夠以市場機制促進我國能源行業發電側
電力系統結構改革,促進新能源發電增長,也能促進用電側的智慧能源系統管理和設備
節能改造,從而整體上實現低碳戰略目標。
隨著未來碳交易市場各項機制逐漸成熟,一個新能源電站能夠取得碳排放交易許可和認定,并能自由交易,其資產估值也將獲得明顯提升。對于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商特別是五大六小及傳統能源企業來說,新能源項目的投資開發既可以幫助其集團內提升非化石燃料發電占比,盡快實現本集團內的碳達峰碳中和,又可以獲得相應減排的碳排放配額,從而抵消部分傳統能源發電所需購買的配額或者直接向碳交易市場出售,加大了其投資開發新能源的熱情和動力。對于融資方來說,新能源電站資產的融資租賃還款源從“賣電營收”轉變為“賣電+賣碳營收”,即增加了資產的估值,也增加了其在資本市場的投資并購吸引力,從而使電站資產變得更優質、更有保障,經濟性和抗風險性更高!
文 | 張振龍 作者供職于華能天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