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是以市場化方式控碳減排的重要途徑,如何發揮金融在強化碳市場功能、促進碳減排過程中的作用?
王輝軍(
北京綠色交易所常務副總經理):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能源結構、資源稟賦背景下,為實現“雙碳”目標,國家層面將溫室氣體控排責任壓實到企業,
政策工具包括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是通過行政命令進行目標分解,它在一定階段上是必需和有效的。經濟手段主要包括兩個,一是碳稅,以約束機制為主;二是以
碳交易為代表的
市場手段。建設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碳交易市場主要有兩個功能,一是激勵機制功能,即激勵新能源產業或非化石能源產業,以解決
減排的正外部性
問題;二是約束機制功能,即約束抑制化石能源產業,解決碳排放的負外部性問題。
運用金融力量進一步強化
碳市場功能,要充分發揮碳市場在
碳減排過程中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價格發現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碳定價。碳市場的建立最主要的目的是發現碳價格,通過價格信號引導碳資源的優化配置,從而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推動綠色低碳產業投資。金融對碳市場的影響也必然擴大到相關低碳環保行業。其主要機理是通過碳價格機制影響資金在實體經濟不同行業間的流動,限制高排放行業的環境套利空間,提高環保行業的利潤,使碳價格不斷接近真實的環境成本,從而不斷刺激低碳綠色技術、行業的投資行為,助力綠色低碳轉型。
二是
碳金融產品。市場發展需要兩個最重要的要素:規模和流動性。目前,我國碳市場是現貨市場,未來隨著市場發展與完善,將會引入碳期貨、碳掉期、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
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多元化的市場主體風險偏好、預期、信息來源的不同,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市場定價機制。同時,碳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運用
節能減排技術、開發自愿減排項目的企業帶來收益,形成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引導社會資本對可再生能源、綠色制造業等低碳產業的投資,促進碳減排和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三是ESG(環境、社會、治理績效)。推動ESG發展,對推動碳市場建設、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綠色轉型,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ESG作為“雙碳”目標重要配套支撐,在政策與監管層面,能夠促進綠色轉型升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行業碳排放水平和
碳中和風險,碳排放數據信息更加可靠;在金融機構層面,納入ESG可以降低因環境因素造成的風險,有助于金融資產向低碳項目及低碳企業傾斜,并且以ESG為抓手,通過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產品,促進低碳、循環經濟的發展及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在企業層面,鼓勵企業參加各種碳減排活動,在社會責任報告中進行碳披露,不僅對環境保護作出了貢獻,也能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彰顯企業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