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之急事出多因
一些受訪發電企業、用電企業表示,不僅是今年,2019年、2020年我國局部地區
電力供應緊張形勢就已經出現。另外,除了用煤難、用煤貴因素導致的燃“煤”之急以外,各地經濟快速增長導致用電需求量大、電價改革相對滯后、新能源出力不足等多重因素,均對電力供應緊張形勢產生很大影響。
——各地經濟加快恢復性增長,被壓抑的生產、消費需求得到釋放,工業、服務業電力需求持續保持剛性增長態勢。國家發改委11月16日通報的數據顯示,1至10月全國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12.2%,22個省(區、市)用電增速超過10%,9個省(區)增速超過15%。而1至10月全國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達6717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
——電價改革相對滯后,相關配套
政策缺失,導致電價形成機制仍不暢通。一位發電企業負責人坦言,這次緊急出臺的電價上浮政策,確實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發電企業的生存壓力,但讓發電企業和用戶去談電價,協商過程中很可能談不下來。由于中間還有電網調度等各個環節,兩者并不聯通,如果沒有配套政策支撐,仍然很難執行。不少發電企業認為,必須真正“管住中間、放開兩頭”,使電力回歸商品屬性,自覺形成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的聯動機制,將火電生產成本以
市場化的方式向用電端輸導。
——新能源電力發展堵點多,用地難、消納難等“老大難”
問題依然未解。
湖南大學“碳達峰、
碳中和”研究中心對電力行業多家大型央企在
北京、湖南、
貴州、
江西等地區的分(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后發現,存在新能源電力項目資源配置效率不高、營商環境不夠便利、市場交易機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夠完備等現象。半月談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
青海、
內蒙古、
陜西等省區因消納和外送能力有限,棄光、棄風情況不容忽視。西部省區普遍存在電網調峰能力有限的問題,在新能源集中大發時段,火電機組調峰能力短缺,影響電網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