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率先達峰”和“不搶跑”的關系
說到底,這個關系可以歸結為長期和短期
問題,整體和局部問題。
說長期問題,是說
碳中和是一個長期目標,在我國的“十四五”規劃中稱之為“遠景目標”;換言之,遠景目標一般是指長期目標問題。
說短期問題,是說某個地方或部門能在短期內實現這個目標。
這就構成了長期與短期的關系問題。中央文件中的用詞是“漸次達峰”。
“漸次”的含義就是先后、逐步的意思。
說整體問題,是說全國作為一個整體的達峰時間;而說局部問題,是說“率先達峰”地方的時間。
從國家層面看,需要考慮共同富裕、現代化的階段性目標問題,因而給碳達峰碳中和界定為經濟社會的系統性變革(也可以說是系統工程)。
至于什么地方、行業或企業,可以先達峰,《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明確給出界定:
在《意見》中,有兩處提及“率先達峰”:一是在工作原則中,要求“根據各地實際分類施策,鼓勵主動作為、率先達峰”。二是在34條“加強組織領導”中,有“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表述。
在《方案》中,除重申《意見》要求外,還有兩處提到“率先達峰”:一是在“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中,要求“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二是“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進行專門部署:“
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地區要鞏固
減排成果,在率先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碳排放”;“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堅決不走依靠“兩高”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文件的以上表述,大家均能看得懂,不用進一步解釋了。
簡單地說,碳中和是一場“持久戰”,不能搞成“速決戰”或“突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