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綠色信貸產品。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具有顯著碳
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創設支持綠色轉型項目的再貸款機制,降低銀行綠色信貸資產的風險權重,依據銀行綠色信貸規模設定差別化準備金率。發展綠色
市場融資。健全綠色債券的
認證標準,建立綠色債券評級制度。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探索研究碳期貨市場建設。發展綠色融資租賃。發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的特殊功能,圍繞
節能減排、新能源、土壤修復等環保產業,以
交通運輸、
電力生產等綠色企業為重點拓展客戶,以直接租賃、售后回租等方式服務綠色經濟。推動PE和VC發展。通過政府引導基金、綠色發展基金、創投基金等篩選出適合雙碳目標實現的先進適用技術,推動技術研發落地。推動綠色資產證券化。發展以污染防治、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綠色供應鏈等為基礎資產的綠色A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