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機制有望進一步完善
在業內人士看來,在“雙碳”目標下,我國綠色金融領域投融資仍面臨諸多挑戰,需要從激勵機制、評估能力等多方面進行強化。人民銀行也表示,今后一段時間,做好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和規劃,完善綠色金融
政策框架和激勵約束機制,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功能,將成為金融業的重點工作。
“由于綠色金融投資產業項目存在回報偏低、信息不對稱、資金回收周期較長等
問題,引導資金投資綠色產業項目需要政策引導和激勵。”東方金誠信用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綠色金融部助理總經理方怡向表示,一方面,在資本
市場層面,綠色項目識別、評估能力有待加強,目前很多投資機構對綠色金融資產、綠色項目的識別和風險評估能力較弱。另一方面,對于中小型企業而言,仍存在融資難、綠色項目和綠色技術的界定不明確等問題,加之綠色投融資經常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缺少分析工具等問題難以從傳統金融市場獲得足夠融資。
對此,方怡向認為,未來金融監管部門或從多方面完善綠色金融機制,包括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綠色項目識別標準、綠色項目環境效益核算標準、綠色項目
第三方評估、評級規范等方面。同時強化綠色項目、綠色金融產品的環境信息、ESG信息的披露,增加綠色項目、綠色金融產品的識別度,降低綠色金融產品、綠色項目的識別和評估成本。
此外,任濤建議,在前期將綠色信貸與綠色債券納入貨幣政策操作的合格抵押品范圍基礎上,進一步豐富納入合格抵押品范圍的綠色資產類別。在激勵機制方面,可以加大綠色投融資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但不限于適當提高綠色信貸不良容忍度、降低綠色資產風險權重、提高高碳項目資產風險權重、提供優惠利率、綠色專項再貸款、綠色投融資財政貼息和稅收優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