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17:37 來源: 易碳家期刊
企業(單位)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總量包括既有設施配額、新增設施配額、配額調整量三部分。計算公式為:
T
= A + N + ? |
|
式中:
T為企業(單位)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總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A為企業(單位)既有設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N為企業(單位)新增設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
為企業(單位)配額調整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三、企業(單位)既有設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核定方法
1.基于歷史排放總量的配額核定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
A
= E * f |
|
式中:
A為企業(單位)既有設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E為企業(單位)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平均值,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f為控排系數,取值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