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行業的碳資產,特別是硫碘制酸所產生的熱能本身就是無碳能源,其余熱利用都可以稱之為廣義的碳資產。根據目前國際上對于碳減排的基準線共識,應當包括原來沒有能回收的余熱部分,也包括已經回收還沒有充份利用的部分。如果從無碳能源的角度,整個硫磺制酸的熱能源利用都可以視為碳資產。
以下僅以通過國際氣候變化公約組織認定、注冊并簽發額外
碳減排量(CER)及其注冊前的自愿減排量(VER)為例。
雙獅(張家港)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硫磺制酸余熱回收發電項目,是國內硫酸行業第一個申請
CDM的項目。該項目利用我國最大的硫磺制酸裝置(100萬噸/年)的中高溫位余熱,引進美國MECS的HRS技術,充分回收硫磺制酸余熱轉化為蒸汽,輸入Siemens雙進汽汽輪發電機組發電并網自用。項目設計發電能力50MW,年供電量384,000MWh,減排量為27.3萬tCO2e?/年。
該項目于2008年12月19日,在聯合國EB成功注冊,并于2011年1月21日獲得第一次減排量的簽發,簽發量為20.95萬tCO2e,直接受益超過180萬美元。第二次減排量核查,已完成現場核查工作,預計將在2011年9月份獲得第二筆減排量的簽發,申請簽發量為18.23萬tCO2e。
此外,雙獅將
CDM項目注冊之前的減排量申請VER(自愿減排)。VER的計入期為2006年3月28日至2008年12月18日,總簽發量為72.9萬tCO2e。截止目前已經成功交易12.5萬tCO2e。
雙獅除了CER和VER這部分碳資產之外,在考慮保證企業正常生產運行的情況下,尚可以對其硫酸裝置的風機、水泵等大功率設備進行技術改造,降低電耗,提高能效。這部分的減排量也可以通過相應的規則和方法進行量化,實現可監測、可報告和可核查,成為可交易的碳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