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火電行業碳配額分配
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深圳具體情況,我們確定配額分配的原則如下:
1.排放強度分配原則
國外發電行業的配額基本都是采用祖父法分配的,而深圳經濟目前還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對能源的需求還將持續增加,特別是主要發電廠最近3年的運行狀況還遠遠沒有達到最大負荷,因此不能采取祖父法進行分配,應該按照以排放強度為基準進行分配。
2.區別分類原則
深圳火電行業碳配額分配方案采用相對總量控制目標,也即
碳強度目標對企業進行約束,根據發電機組類型分為燃煤電廠、燃機9F機組和燃機9E機組三類,每類特點一致、不同類別很難比較,需針對每個類別機組的特征分別制定配額分配方案。
3.稀缺原則
作為交易體系的核心內容,配額分配工作應充分考慮企業間
減排成本的差別。對于減排成本較低的企業,配額分配應該從緊,從而激勵企業進行
節能改造,減少排放;對于減排成本較高的企業,配額分配應適當寬松,以免企業因無法達成減排目標而只能被動接受懲罰,不僅削弱了企業的競爭力,也違背了建立
碳交易體系的初衷。整體而言,配額分配要從緊,這樣才能保證配額的稀缺性,在二級
市場上才能形成合理的碳價格,有利于建立起企業的減排激勵。
燃煤電廠僅媽灣
電力一家企業,其未來3年碳強度目標是在2009~2011年平均碳強度基礎上降低1%。燃機9F機組電廠有廣前和深能源東部電力兩家企業,由于機組先進、負荷大、燃料清潔、已有
節能減排工作良好等原因,規定廣前電力未來3年碳強度目標,達到2009~2011年的年度碳強度最低值即可;東部電廠前期碳強度與廣前有約6%的差距,考慮到其客觀環境與廣前稍有差距,規定其未來3年碳強度目標在2009~2011年的年度碳強度平均值基礎上降低3%。燃機9E機組電廠共有5家企業,于2011年全部完成油改氣工程,其未來3年碳強度目標為5家企業2011年平均碳強度,對于有冷熱電聯產的電廠,根據情況進行額外碳配額補貼。根據統計數據,2011年5家9E機組電廠總發電量為549808.1萬 kW.h,總
碳排放量為2727895tCO2-e,平均碳強度為4.96tCO2-e/萬kW.h。
分配方法:碳排放強度=5家電廠2011年平均碳強度
計劃簽發年度碳配額=年預測發電量×碳排放強度
實際確認年度碳配額=年實際發電量×碳排放強度
根據經濟發展對能源需求及其南方電網供電規劃,我們對2015年深圳市發電行業的生產情況進行了預測。與2011年相比,2015年深圳市火電行業結構發生小幅度變化,燃煤發電比例由46%降到43.6%;火電行業總發電量下降了5.8%,其中燃煤發電量下降14.7%,燃機電廠發電總量上升2.4%。與2011年相比,2015年深圳市火電行業總排放量共減少1553683tCO2e,降低9.4%。其中燃煤電廠,即媽灣電廠共減少1680921tCO2,減排比例為15.59%,燃機電廠在發電量增加的情況下總碳排放量增加127238.1tCO2e,增加比率為0.77%。與2011年相比,2015年深圳市火電行業碳強度由6.62下降到6.37,下降比例為3.8%。目標碳強度低于2011年碳強度的企業有媽灣電廠、東部電廠、中海油、南山熱電,因為企業減排技術的改進,相對于碳配額分配存在一定的滯后性,所以這些企業在未來幾年可能是碳交易市場的買家。目標碳強度高于2011年碳強度的企業有南天電力、寶昌電力、鈺湖電力,這些企業在未來幾年碳配額可能會剩余,將成為碳交易市場的賣家。
深圳市火電行業的總體情況變化不大,對經濟影響很小,電力缺口可以由南方電網購入外部電力來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