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研究。統籌技術研發和項目建設,在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實施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范工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的低碳
建材、低碳
交通、綠色照明、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等低碳技術;開發高性價比太陽能光伏電池技術、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技術、大功率風能發電、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地熱發電、海洋能發電、智能及綠色電網、新能源汽車和儲電技術等關鍵低碳技術;研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新技術。推進低碳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中心建設。編制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實施低碳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完善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機制,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建立低碳技術孵化器、中介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