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實施方案》:推行市場化運行機制
1.推行能效對標達標。繼續開展重點企業能效對標達標,進一步完善能耗管理制度,提升
節能設施裝備水平。積極推進能耗領跑者制度,大力推行使用納入國家公布的能源利用效率較高產品目錄的產品,如:空調、冰箱等。(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商務局)
2.試點排污權交易制度。大力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建設環境資源儲備中心、環境能源交易中心等管理、交易平臺。引導企業配合開展試點工作,適時建立排污權二級交易市場,完善排污權市場交易制度。(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3.開展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
認證。嚴格執行國家能效標識管理辦法,落實國家節能和低碳產品認證制度,開展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強化對認證結果的采信,將產品能效行為作為質量監管的重點,嚴厲打擊能效虛標行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
4.加強
電力需求側管理。認真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完善配套
政策,嚴格目標責任考核,確保電網企業完成年度電力電量節約指標。(責任單位:市工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