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
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3號),全面推進山東省生態文明建設,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降碳目標,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工作目標:2014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GDP)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量分別下降2.8%、3.2%,2015年完成“十二五”節能降碳目標任務;2014-2015年,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逐年下降1.8%、1.2%、2.4%、5.5%以上。
一、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1.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積極化解
鋼鐵、
水泥、電解鋁、平板
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等行業過剩產能,2014年完成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2015年年底前,全省壓縮鋼鐵產能1000萬噸以上,淘汰電解鋁行業16萬安培以下預焙槽。煉油行業逐步淘汰200萬噸/年及以下常減壓裝置。
2.加快發展節約型產業。大力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
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到2015年年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達到44%和10%左右。加強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建設,重點培育30個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加快發展節能環保服務業,搭建一站式服務平臺,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一批有實力的節能咨詢服務和環境污染治理等
第三方機構。到2015年年底,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5500億元,培育30家銷售收入過50億元的節能環保企業。
3.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落實壓減煤炭消費政策措施,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上耗煤項目必須嚴格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或減量替代政策,力爭到2015年年底前實現煤炭消費總量“由增轉降”。全面推進煤炭清潔利用,鼓勵工業窯爐和鍋爐使用清潔能源。開采高硫高灰煤炭必須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加快實施外電入魯戰略。增加天然氣供應,力爭到2015年全省天然氣消費量達到120億立方米。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年底,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占全省
電力裝機的比重達到1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比重提高到4.5%。
4.強化能評環評約束。加強能評、環評監管,從嚴把好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效排污關口,落實好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政策。對年綜合能耗超過10萬噸標準煤的項目,項目所在地必須作出將項目新增能耗納入當地能源消費總量的書面承諾。對未取得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項目不予環評審批,對未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市、縣(市、區)和空氣質量不達標且污染反彈區域,暫停新增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能評、環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