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中,林業的特殊作用獲得全世界共識。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中專門有一段相關論述,認為林業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是有雙重功能的,是未來30年-50年成本較低、經濟可行的
減排增匯的重要措施。
國家林業局亞太森林網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春峰是國際氣候談判中國代表團成員之一,也是國家林業局氣候變化林業議題談判牽頭人。他認為,將林業
碳匯納入我國
碳交易試點體系十分必要。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目前不承擔《京都議定書》規定控制或減排溫室氣體的義務。但由于人口眾多,經濟增長速度快,我國已成為溫室氣體排放的大國之一,面臨減排的壓力越來越大。同時,我國工業仍處于比較脆弱的發展階段,發展林業碳匯可以為企業提供一個“減排緩沖期”,也有助于進一步樹立我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為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和相關國際環境外交上爭取一定的主動權。
我國林業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起步較晚,但在開發清潔發展機制碳匯項目
方法學和開展林業碳匯管理工作方面,已經走在國際前列。以增匯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為目標的公益性基金會––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其運行模式、計量與監測技術和規范的碳匯造林項目管理均得到國際專家的認可。隨著國際氣候談判進展和林業碳匯
問題的提出,國家林業局有針對性地開展了相關理論探討和試點實踐,初步形成了一套緊密聯系中國林業實際的碳匯造林技術方法,為林業碳匯交易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技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