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制定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持續優化我國綠色債券標準,統一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信息披露和監管要求,完善綠色債券評估
認證標準。進一步優化綠色公司債券申報受理及審核注冊“綠色通道”制度安排,提升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的便利度。研究制定《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低碳項目推薦性指引、綠色債券碳核算方法和披露標準,要求債券發行人核算并披露募集資金所支持項目的碳
減排量和
碳排放量。完善綠色債券統計,逐步構建可衡量
碳減排效果的綠色金融統計體系,全面反映金融支持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標準體系。建立健全綠色保險標準。研究制定綠色股票標準,統一綠色股票業務規則。適時推動溫室氣體分項核算、披露和統計。加快研究制定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和項目庫,大力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支持建立氣候投融資項目庫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將符合條件的工業綠色發展項目等納入支持范圍,明確轉型活動目錄、披露要求、產品體系和激勵機制等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