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詢社會公眾對《安徽省能源局關于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參與深度調峰相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促進新能源消納,協同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深度調峰與部分企業生產用熱需求,保障發電機組與工業生產安全穩定運行,安徽省能源局起草了《安徽省能源局關于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參與深度調峰相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征求意見的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26日。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dianlichu2010@163.com,并注明來文單位、個人及聯系方式。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參與深度調峰相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docx
附件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
參與深度調峰相關要求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促進新能源消納與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以下簡稱發電機組)調峰供熱協同發展,保障發電機組良性運行,服務工業熱用戶生產平穩安全,現就發電機組參與深度調峰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情況核實。發電機組因承擔工業供熱任務,無法滿足電力調峰出力要求的,由省能源局商省電力公司,委托
第三方技術單位根據機組運行和供熱實際開展機組出力情況核實工作。原則上發電機組最小技術出力上限為額定容量的50%。
二、過渡措施。通過核驗的發電企業要協商工業熱用戶通過發電側建設熔鹽儲能、主蒸汽抽汽或用戶側新建天然氣、生物質供熱鍋爐等有效措施,于省能源局確認核驗結果2年內解決調峰供熱矛盾。2年過渡期內,發電企業應通過電力
市場向省外電網或發電機組轉讓原應承擔的調峰任務,并組織新能源消納對應額度通過綠電交易市場向省外電網或企業售電。
三、調峰原則。2年過渡期內,發電企業按照核驗結果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報價和出力調整,并依據《安徽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承擔調峰分攤費用。調峰費用分攤由發電企業和工業熱用戶協商解決。除保障電網安全運行、事故異常處置等情況外,省電力公司按照核驗結果開展發電機組出力調度。
四、其他事項。發電企業有新增供熱需求的,在滿足前述要求后方可開展增量供熱業務。過渡期滿后,省電力公司按常規要求對發電機組開展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