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產品的創新層出不窮。近日,中建投信托推出國內首只碳排放信托——“中建投信托·涌泉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涌泉1號),該產品總規模為5000萬元,優先級受益人預期基礎收益為9.5%/年。該產品一經推出,第一期1000萬元額度便被預訂一空。
根據涌泉1號公開資料顯示,該款產品采取了常見的“信托+有限”合伙模式。信托公司發行信托計劃作為出資人(LP)進入有限合伙企業,而相關投資機構則作為基金管理方(GP),負責項目的具體運作事宜。
首單碳信托成立
中建投信托研究創新部總經理王苗軍告訴記者,這款產品引入了招銀國金公司和卡本能源來負責產品運作的具體事宜,而中建投則發揮了資金募集和資源整合的優勢。
迄今為止,國內
碳基金普遍運作模式頗為類似:在一級
市場上通過低成本、低風險方式獲得國家核證自愿
減排量(
ccer),在二級市場上鎖定控排企業配額,通過CCER置換配額的方式獲得利潤差價。
一些專業人士認為,當前
碳市場流動性差、碳價格沒有太大規律性以及碳價受
政策影響大,通過市場價差來獲得收益的模式風險較大。
對于涌泉1號能否實現其招募書中提到的9.5%的基礎收益率,受訪者多持謹慎態度。一位私募公司產品經理表示,按照9.5%的基礎收益率再加上行業通行的3%~4%的產品管理成本,該款產品的融資成本達到了近13%,相比市場常見的一般信托產品來說,融資成本較高。
然而,據王苗軍介紹,該產品盈利主要依靠引導企業積極開展
碳資產管理服務來實現,與碳市場傳統投資行為有較大區別,并且該項目采用了結構化設計,優先級與劣后級比例為3:1,優先級資金安全性較高。因此,公司對于產品的盈利前景比較樂觀。
對此,
碳交易資本
碳金融總監寇維維表示,“該產品實現盈利需要投顧團隊對碳市場企業配額和CCER之間的價差關系掌握得很好。”
啟元財富投資總監汪鵬認為,目前國內的碳交易市場尚處于初級階段,只有當整個碳交易市場交易量增長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大規模復制這一模式,不過信托此舉將是一種有益的創新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