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促進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5〕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促進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促進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搶抓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發展戰略機遇,積蓄引領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強勁動能,加快打造國家綠色智能計算產業先導區,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的指導意見》(湘政辦發〔2024〕34號),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夯實算力基礎。積極爭取重大智算基礎設施項目落戶湖南,對新建規模在1000PFlops以上的重大智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鼓勵重點地區和產業園區建設為企業提供算力服務的智算中心,推動傳統數據中心加快技術改造升級為智算中心,對新建(改造)總算力在50PFlops以上,且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的智算基礎設施項目,按照設備和軟件等建設費用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支持企業建設智算中心及邊緣計算設施,對企業部署的算力設施項目,按照設備和軟件等建設費用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建設并運營省算力調度和綜合管理平臺,實現全省算力資源的整體優化和按需調度,對平臺建設給予適當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和支持數據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等運營單位、企業接入省算力調度和綜合管理平臺,對通過調度平臺采購算力的企業給予支持,提高閑余算力使用效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創新能力。鼓勵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相關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省財政依據企業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8%、12%分類給予補助,補助額度不足1萬元的不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龍頭企業牽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體系化推進綠色智能計算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按有關政策給予資金補助。加強“大校、大院、大企”協同創新,支持校企聯合開展訂單式定向研發成果轉化,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稅收減免政策,將成效明顯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程序認定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按有關政策給予經費支持。鼓勵企業參與制訂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對主導制訂并獲批發布具有開創性水平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按標準等級分別給予每項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鼓勵開展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相關發明專利研發布局,對在本省申請且在政策實施期內獲得綠色智能計算相關領域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和機構,達到50件、100件、150件的分別給予累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的獎勵。(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
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展高端產品。充分發揮制造業“揭榜掛帥”機制作用,加大綠色智能計算核心芯片器件供給,加大高性能、低功耗的端側芯片開發生產,推進通信、顯示、音頻等模組研發,探索存算一體、類腦計算、芯粒、指令集等芯片研發與應用,培育高端芯片創新發展生態。鼓勵和支持開展大模型及關鍵技術研究,加強大模型訓練數據采集及治理工具研發,支持通用大模型、行業大模型、安全可控技術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徑探索的應用研究,加快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算法、高質量數據集、人工智能標志性創新產品。組織開展重點領域關鍵軟件技術攻關,鼓勵產學研合作開展面向智能化的桌面操作系統、服務器操作系統、工業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軟件開發工具、工業軟件及大型應用軟件攻關項目,根據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輪次、首套件等創新性產品研發應用,對符合“五首”條件的綠色化智能化計算產品按有關政策給予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倡導綠色低碳。鼓勵算力設施運營機構參與省內
電力交易,鼓勵和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相關企業用電大戶與大型新能源發電企業對接合作,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支持“綠色產業用綠電”“綠電優價支持綠色產業”。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相關企業、項目所在園區開發建設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和用戶側儲能,充分挖掘利用新能源,降低其用電成本。支持省內算力基礎設施因地制宜配置儲能設施,提升電力自平衡能力,對配套建設儲能規模在500千瓦時以上儲能設施的,按不超過項目投資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長株潭、郴州東江湖等省內重點算力集群(園區)實施綠色低碳智算化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培育經營主體。鼓勵以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為基礎的創新創業,大力引育擁有自主核心技術、高成長型的創新型企業,省財政對首次獲得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的創新型企業,按企業實際獲得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重點項目建設,建立省級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項目庫,對在省內布局新建、擴建的重點項目按有關政策擇優予以支持。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近2年營收平均增速超過15%的智能計算產業鏈重點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加快培育一批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和省重點軟件企業,對上年度營收增速超過15%的省重點軟件企業根據其營收規模及增速、研發投入等主要業務指標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省重點軟件企業成長為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平臺建設。聚焦綠色智能計算領域,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落地湖南,爭取布局一批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對落地建設及獲批的創新平臺,按有關政策給予支持。布局建設一批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特色集群,對申報獲批的國家級、省級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相關領域特色集群,按有關政策給予支持。強化產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支持“鵬騰”生態創新中心建設,加快構建湖南省計算產業“1+N”生態創新中心體系,對新建成投入運行的各類生態創新中心,按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總體運行效果排名前三的生態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梯度獎勵。(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培養產業人才。支持將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人才納入“芙蓉計劃”等省級重大人才項目,支持推薦申報國家級人才計劃。加大對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高層次人才和前沿技術團隊的引進培養力度,在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障、配偶就業等方面按有關政策給予支持。鼓勵和支持省內高等院校面向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發展設置、調整、優化學科和專業,深化國家、省級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建設,推動省內重點高校與龍頭企業合作,支持現代產業學院、聯合實驗室、實訓基地等機構建設。(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設開源體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等在湘建設開源軟件創新平臺、開源社區、開源代碼托管平臺、開源代碼安全檢測平臺等,按照運營單位年運營費用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企業和行業組織基于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孵化及運營的鴻蒙、歐拉等開源項目推廣開源生態,為生態伙伴提供各類軟硬件產品對接測試、生態品牌和產品展示推廣、人才培養等公共服務,根據其生態推廣投入費用金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鼓勵企業或者相關機構參與開源創新,培育孵化優質開源項目及開發商業發行版軟件產品,根據不超過開源項目和產品投入金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委軍民融合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優化產業生態。深化綠色智能計算技術及產品行業應用,加大對符合政策要求的綠色智能計算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先行先試創新型產品,開放一批核心應用場景,采購使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綠色智能計算產品及服務,加速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提高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鼓勵和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相關產品納入湖南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兩優”清單和“兩新”清單,支持綠色智能計算企業、產品參與“智賦萬企”行動及工業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并按有關政策給予支持。支持產業促進機構、聯盟、協會等行業組織舉辦新型信息消費、人工智能、網絡安全、數據要素×、數據安全、算法創新、開源開放等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創新創業大賽活動,引導各類創投基金參與大賽活動,吸引全國優秀團隊參賽,加快引進各類創新創業青年人才,對大賽活動承辦機構給予不超過活動總決算費用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辦好世界計算大會、北斗規模應用國際峰會、工業軟件創新發展大會、中國新媒體大會、“永不落幕”的音視頻裝備展等活動,加大國際合作交流、打造世界級“湖南計算”生態品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資金支持。加強資金保障力度,大力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發展。引導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綠色智能計算產業發展。支持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發放優惠利率專項貸款,積極組織開展銀團貸款。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建立優質項目清單,定期開展政策宣講和項目對接活動,支持社會資本加大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智能計算產業領域企業優先納入省產融合作制造業“白名單”、科技成果轉化“先投后股”項目清單等,按規定享受支持政策。(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相關政策與其他政策內容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