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碳排放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分解原則
二、分解原則
(一)各縣(市、區)
碳排放指標按照省下達我市的指標值平均分解。
(二)市本級碳排放指標按以下原則分解:
1.根據部門職責分解。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市直相關部門承擔本行業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推進相關工作。
2.根據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解。按照地區生產總值三次產業劃分標準,一產為農林牧副漁業,主要涉及市農委、市林業局;二產為工業、建筑業,主要涉及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市中小企業局和國網晉城供電公司;三產為
交通運輸和倉儲郵政、批零住宿餐飲等,主要涉及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外事僑務和旅游文物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發改委等部門。
3.根據全社會能源消費比重分解。行業及部門的責任目標根據《晉城市溫室氣體清單報告(2005年、2010年)》,按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計算主要是根據行業煤、油、氣等主要能源消費品種的消費總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乘積”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