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開展意義何在?發現問題并在未來建立全國碳市場時正確處理
據了解,目前我國共有150余家
電力企業參與了試點地區
碳交易工作,這些電廠裝機容量占全國總裝機容量的近1/6。參與試點的電力企業積極推進碳交易工作,如開展
碳盤查、參加培訓等,基本完成國家履約要求。
在試點過程中,電力企業主要意見和建議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隨著配額趨緊以及有償配額的比例增大,企業的經營壓力將逐步增大。
二是受經濟下行影響,年度負荷率逐年遞減,煤耗也隨之增長,改造的減碳效果并不是很有效,影響履約。
三是熱電聯產機組
碳排放標桿值未按供熱等級合理劃分,對于供熱量還未達到熱電聯產機組核定標準的發電機組,碳排放核查時計入了供熱排放量,但發放配額時只有發電部分,無供熱部分,口徑不一致。
四是配額分配未能體現常規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因素影響。
五是碳價走勢在經濟形勢、電力形勢、
節能減排、節能減碳的多重約束下以及行政干預下,難以體現出真正的
市場價格等。
開展試點的目的和意義就在于發現
問題,進而在未來建立全國
碳市場時有效規避。如配額方面,多數試點(如
北京、天津、重慶)對于既有設施采用的是歷史強度法,這種方式會造成配額過剩、市場交易低迷等問題。而以行業基準線方法作為電力行業配額分配的方法,能夠鼓勵先進,倒逼企業革新技術、
節能減排。但設定基準線需要綜合考慮能耗限額標準、技術發展現狀、減排能力、地域特征等因素。
此外,試點也反映出目前碳市場交易不活躍、流動性低、碳價市場化與電價非市場化相矛盾等問題,這都需要在未來全國碳市場建設中正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