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2009年,我國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分別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和13億立方米的目標;2015年,進一步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
碳強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
為落實上述目標任務,采取措施持續落實“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完成碳強度下降年度目標。研究“十四五”期間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任務和
政策手段。積極研究并組織編制“國家自主貢獻進展報告”和“本世紀中葉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持續推動地方開展各類低碳試點示范,鼓勵地方制定低碳發展戰略和政策。
2018年,我國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5.8%,基本扭轉了溫室氣體排放快速增長的局面,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14.3%,為實現“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目標,落實到2030年的國家自主貢獻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