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碳中和目標順應全球可持續發展的潮流,實現碳中和目標需要付出比發達國家更大的努力
歐美等發達國家已紛紛制定
碳中和目標和近中遠期行動方案,并將其作為可持續發展和經濟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推動力。歐盟于2019年提出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并于2019年年底發布《歐洲綠色新政》,圍繞碳中和目標提出7個重點領域的關鍵
政策與核心技術并制定了詳細計劃。美國眾議院氣候危機特別委員會于2020年6月公布《解決氣候危機:國會為建立清潔能源經濟和一個健康、有彈性、公正的美國而制定的行動計劃》以幫助美國在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
與歐美各國相比,我國要實現碳中和目標需付出更多努力。從排放總量來看,我國是目前全球
碳排放第一大國,其排放量為美國的2倍多、歐盟的3倍多,要實現碳中和,需實現的碳排放減量遠高于其他經濟體。
從發展階段來看,歐美各國已實現經濟發展與碳排放脫鉤,而我國尚處于經濟上升期、排放達峰期,需兼顧能源低碳轉型和經濟轉型,統籌考慮約束碳排放和保持社會經濟發展增速需求之間的矛盾。
從碳排放發展趨勢來看,以德國、匈牙利、法國、英國為代表的歐洲國家上個世紀80年代左右碳排放達峰,以美國、加拿大、西班牙、意大利等為代表的國家在2007左右實現碳排放達峰,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分別有70年和45年左右的窗口期,而我國計劃從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時間僅為30年左右,明顯短于歐美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