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在征求意見稿之后,趕在2020年最后一天以《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名義正式發布,并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交易管理辦法與《2019-2020年全國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以及正在征求意見的《全國碳排放權等級交易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等,從
市場參與主體、配額管理、交易活動、監督管理等多個角度共同構成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支撐性文件,也為中國
碳市場的第一個履約周期的啟動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