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抵消比例保持3% 且不限地域
2019年度時,上海碳
市場抵消類型延續此前非水電2013年后項目,抵消比例從1%放寬至3%,但執行“2+1%”方案,即2%部分不限地域,1%部分須為長三角地區內項目。2020年度
ccer抵消比例直接設為3%不限地域。
這一
政策變化符合當前市場情況,因為2019年度履約后存量長三角地區CCER項目幾乎已消耗殆盡。但另一方面,近兩年CCER抵消政策缺乏穩定性也影響了企業預期。
從市場的角度來看,在供給端,CCER簽發一直暫停,存量持續減少;在需求端,配額總量減少5000萬噸也意味著CCER抵消需求減少了約150萬噸。在當前情況下,CCER價格或仍有上行空間,但后續需要關注CCER重啟簽發時間,以及本地
碳普惠減排量未來是否會用于
碳市場抵消——此前《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已指出要“出臺碳普惠總體實施方案”,通過交易變現、政策支持、商場獎勵等消納渠道實現企業和公眾減排行為的價值。
隨著上海碳市場2020年度基本格局塵埃落定,我們已正式進入全國與地方碳市場雙軌并行階段。在“30·60目標”的引領下,碳達峰已成為各地的“十四五”關鍵詞,我們預期未來幾年區域碳市場依然會是各省市分解落實減排責任、實現
碳排放控制的重要抓手,一些市場仍將保持活力并在探索中形成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