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石油危機以來,日本一直致力于
節能減排研究。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獲得通過,并于1994年3月21日起生效。1997年,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的加盟團體制定了環境自主行動計劃(全球變暖對策),確定針對全球變暖正式開始CO2減排工作。1997年12月《京都議定書》在日本京都通過,并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為了實現日本在《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08-2012年)約定的、相對基準年(1990年)溫室氣體削減6%的目標,日本制定了《京都議定書目標達成計劃》。2008年7月,日本制定《低碳社會行動計劃》,該計劃分階段、定目標、強舉措地全面推進
節能減排。2015年12月《巴黎協定》獲得通過,并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日本提出到2030財年溫室氣體排放相比2013財年減排26%的目標,到2050財年減排80%的長遠目標。遵照《巴黎協定》,2018年日本鐵鋼連盟提出2100年挑戰“零碳鋼”的目標。2020年12月25日,日本政府發布了《綠色增長戰略》,提出到2050年實現“
碳中和”目標,構建“零碳社會”。日本政府將應對全球變暖、實現綠色低碳轉型視為后疫情時代拉動日本經濟持續復蘇的新的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