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于
北京時間7月14日晚正式提出氣候、能源、土地利用、
交通和稅收等一攬子
政策提案,以確保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至少減少55%。歐盟認為實現2030年
減排目標對于實現2050年氣候中和、落實歐盟《綠色新政》至關重要。為此,歐盟要求采取系列改革措施以加速未來10年的
碳減排,包括實施更嚴格的
碳交易體系并擴展碳交易覆蓋范圍、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40%、進一步提高能源效率、加速交通領域低碳轉型、推動能源稅改革、提高
碳匯目標、以及為防止碳泄漏提出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提案。
根據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提案,碳邊境調節機制將涵蓋歐洲碳
市場中的
電力、
鋼鐵、
水泥、鋁和化肥五個領域,機電產品不受碳邊境調節機制影響。2023至2025年將作為試點階段,所涵蓋領域的產品僅需履行排放報告義務,歐盟在此期間不征收任何費用。從2026年開始,歐盟將逐年減少10%的生產企業免費配額直至2035年完全取消免費配額,同期要求產品進口者需要根據產品生成過程中產生的
碳排放支付碳費用,并逐年提高費率。該提案發布之后,歐盟議會將與成員國進行磋商,若達成一致,歐盟將對碳邊境調節機制進行立法。
能源基金會與合作伙伴(Sandbag、E3G)共同梳理和分析了一些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相關
問題,以更好幫助理解碳邊境調節機制對中國可能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