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新能源發展現狀及成績
“十三五”期間,在“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的指引下,以風電、太陽能等為代表的新型
電力業務快速崛起,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逐年提升,初步實現了由“補充能源”向“主流能源”的轉變,呈現出以下四大主要特點:
一是新能源裝機規模持續快速增長,占總裝機比重四分之一強。截至2020年底,我國新能源累計裝機容量達5.64億千瓦,其中風電2.81億千瓦、光伏2.53億千瓦、生物質發電2952萬千瓦,占全國電力裝機比重由2015年末的11.4%提高到2020年末的25.6%。與“十三五”規劃目標值相比,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分別完成目標值的134%、241%和287%,均大幅超額完成預期目標。
二是新能源電力消納形勢不斷改善,平均利用率持續提升。2020年,全國新能源發電量8596億千瓦時,是2015年的3.8倍,占總發電量比重由2015年的4.0%提高到2020年的11.6%。2020年,全國棄風電量約166億千瓦時,平均利用率97%,較2015年提高12.5個百分點;全國棄光電量52.6億千瓦時,平均利用率98%,較2015年提高8.8個百分點。
三是新能源發電技術進步明顯,部分領域處于全球領跑地位。“十三五”期間,我國新能源裝備制造和研發實力進步顯著,4~5兆瓦風機機型成為陸上風電的主流機型,國內首臺10兆瓦海上風電機組也于去年7月成功并網發電,風電機組設備制造基本實現系列化、標準化;晶硅電池片轉換效率處于世界領先水平,單晶、多晶電池平均轉換效率分別達到22.8%和19.4%;生物質直燃鍋爐、垃圾焚燒鍋爐、汽輪發電機組等主要設備初步實現國產化。
四是新能源度電成本持續下降,陸上項目具備平價能力。我國陸上風電、光伏度電成本逐年下降,已具備平價低價開發條件。2020年陸上風電平均度電成本約為0.38元/千瓦時,光伏平均度電成本降低至0.36元/千瓦時,接近或達到全國平均燃煤標桿基準電價水平。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也加速退坡,自2014年首次明確0.85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起,2019年改為指導價,2020年指導價調整為0.75元/千瓦時,且自2022年起新增海上風電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