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機遇?
首先是2013-2020的CER。個人感覺2013-2020的CER應該是比較搶手的,如果形成
市場,且其價格可能會讓各國的
碳市場價格通過這個CER價格相互靠攏而形成一個統一的價格。歐盟曾經宣布第四履約期不使用外部的
減排量,不清楚未來會不會改掉。但我們的鄰國韓國可是明確NDC會使用國外減排量的。所以可以跟韓國的碳價做個對比,韓國目前的補充機制KOC價格大概在人民幣180左右。如果跟中國相互靠攏打個對折也是90,比國內碳價香多了。不過這錢能不能賺得到,還是得看國家。
其次是新項目的開發。雖然沒有說2021年以后的
CDM項目如何處理,但一定是比2013-2020的CER好的,估計不會限制今后的NDC使用。而且在新的機制建立起來之前,現在的CDM是可用的。所以估計又會掀起
CDM項目開發的浪潮,順帶帶動中國的產能輸出,相關的產業和國際人才需求也會隨之暴增。
最后總結一下,SDM總體框架已定,在未來的10年里這個相關規則制度會慢慢建立并完善。2013-2020年CDM項目確定可用于所有國家的首次NDC即2030年的減排目標,但是賣方國家會相應增加NDC目標,所以這錢能不能掙到得看國家態度,從我的判斷來看,中國會加入這個機制并且會成為主要的開發商及貿易商。全球碳價會以ITMOs為準繩相互靠攏,最后形成一個統一的碳定價體系。相關的資金、技術和人才需求會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