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努力的浪潮下,通過法制化建設推動碳達峰
碳中和進程、最終實現氣候中性已經成為各國的普遍選擇。其中,歐盟在氣候治理立法方面一直處于領先地位。2019年歐盟委員會發布《歐洲綠色新政》要求提高
減排目標后,先通過《歐洲氣候法》,緊接著提出“Fit for 55”(“減排55%”)一攬子立法提案和倡議,為推動歐洲碳中和進程,使歐洲成為第一個氣候中性的大陸提供了較為完善有效的法律保障。中國在氣候立法方面已經過了多年努力,但仍未制定專門立法以提供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法律框架;在提出“30·60”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后,相關立法亟待更新,可以借鑒歐盟最新的氣候立法經驗,提高相關立法的協調性和針對性、加快完善重點領域立法,在卓有成效的基礎上更進一步。
關鍵詞
歐洲綠色新政、歐洲氣候法、“Fit for 55”一攬子計劃、碳達峰碳中和、立法
為遏制全球氣候變暖,截至2021年10月,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92%的195個國家已簽署了《巴黎協定》。在此基礎上,各國/地區正通過立法和行政手段,采取多樣化措施應對氣候
問題。據2021年7月波士頓咨詢公司(BCG)與聯合國契約組織(UNGC)在京發布的《企業碳中和路徑圖——落實巴黎協定和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之路》統計,截至2021年4月,已有33個國家(占全球
碳排放總量的66%)頒布或提議相關法案,或出臺
政策文件。隨著越來越多的高排放國家加快立法和出臺政策的進程,預計到2025年,全球約75%的碳排放量有望納入嚴格的監管(能源與氣候智庫,2021)。[1] 其中,歐盟欲使歐洲成為第一個實現氣候中性的大陸,一直以來在應對氣候變化的立法方面始終走在全球前沿,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借鑒價值。
一、歐盟《歐洲綠色新政》及氣候立法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