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直接融資規模也是支持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是除銀行信貸支持之外,擴大直接融資規模也是支持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從目前來看, A股市場中具有低碳經濟概念的上公司占比很小,而節能減排企業發行企業債的籌資活動限制也亟待突破。這表明,與目前商業銀行對低碳經濟的貸款支持力度遠遠還不夠相比,當下我國以直接融資手段來支持低碳經濟發展顯得更為“滯后”;與低碳經濟所占我國國民經濟中重要地位相比,目前我國直接融資對低碳經濟的支持力度是極不相稱的。 由此看來,加大對低碳經濟的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已刻不容緩。
對此,筆者建議,一是我們不妨將耗能和
碳排放量標準作為公司上市必須達到的強制性指標之一,以此形成對上市公司“
節能減排”的硬約束;二是鼓勵和扶持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積極發展低碳經濟,并予以強大的資本支持,這包括二級市場融資和風險投資等;三是要允許符合發債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以獲得債券市場的資金支持。
三是加快構建和完善我國的
碳交易市場,促進
碳金融進一步發展。從目前來看,我國與歐美國家在碳交易市場發展方面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因為我國現已形成的碳交易市場,主要還是以清潔能源發展機制為代表且基于項目的交易,而不是標準化的交易合約。
因此,在構建和完善我國的碳交易市場過程中,一是要逐步增加現有交易所市場的交易內容、豐富市場結構及擴大市場規模,盡快構建我國的國際碳交易市場;二是要研究和借鑒國際上的碳交易機制,據此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市場交易制度,強化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并適時推出碳交易的衍生工具,以此來提升我國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上的定價能力;三是應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使人民幣逐步成為碳交易的計價和結算貨幣,推進碳交易人民幣計價的國際化進程。
有鑒于此,大力發展碳金融,加快構建與完善我國的碳金融制度,這對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及推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重大變革都意義重大,最終還將有助于使低碳經濟成為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銀河證券高級經濟學家博士生導師 苑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