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根據申報范圍,填寫相應機構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
(二)中介服務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
(三)中介服務機構的有關信息:機構介紹、組織結構等。
(四)資格證明文件:從事相關服務工作的資質證明復印件,單位注冊證明復印件以及專業資格(資質)證書復印件。
(五)機構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復印件,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近3年工作的業績和典型成功案例材料。
(六)咨詢服務業務團隊中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核心咨詢人員的名單、學歷、業績等信息情況,以及相應的職稱、資質證書等的復印件。其中,申請
核查員備案申報材料包括:備案申請表及申請的核查行業領域,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職稱證書或相關技術能力資格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歷或可核實的業績證明;近兩年的社保證明材料。
(七)其他相關文件及需要補充說明的材料。
(八)上述復印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對所報材料的真實性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