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為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我國相繼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綠色金融政策、標準,不斷完善頂層設計。十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經歷了怎樣一個過程,在支持我國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了哪些作用?
劉俏:十八大以來,我們的發展模式從過往單純的投資拉動增長,逐漸朝著高質量發展轉變,這也是新發展理念的體現。在新發展理念(即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引領下,綠色低碳發展在頂層設計方面提出了要求,金融體系也配合著我國經濟發展動能的轉變發展。
過去的十年可分為兩個階段,時間節點是2020年9月我國提出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目標提出前,綠色金融體系主要是相對簡單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存量規模已居世界前列;目標提出后,逐漸搭建起相對全方位的綠色金融生態體系。
在此過程中,有幾個例子。一是在此前地方
碳交易所試點的基礎上,全國碳交易系統上線,碳產品不斷豐富,未來可能會逐漸引入一些強金融屬性的產品。而金融
市場最大的一個功能就在于價格發現,發現
碳排放的價格,把碳排放的成本反映到企業的決策過程中去,這是推動企業實現
節能減排最大的一個激勵機制。
二是我們的一個研究發現,雙碳目標提出后,碳排放風險(因子)已被納入上市公司的估值中,碳排放程度較重的企業估值會被折價,這表示綠色理念已經反映到投資者的投資邏輯中。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也開始出具自己的
碳足跡報告,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開始意識到碳風險和綠色發展的重要性,長遠來講這有利于改變企業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