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雙控要求與我國“雙碳”目標并未完全銜接,實施碳排放雙控為地方發展提供更多綠色空間
能耗雙控是指對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進行了控制,經過“十一五”至“十四五”循序漸進地發展,已經形成一套相對穩定和成熟的機制,旨在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設定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
“隨著我國‘雙碳’戰略穩步推進和‘1+N’的頂層設計基本完成建立,能耗雙控的不足也逐步顯露出來。”唐人虎指出,一方面,能耗總量控制不僅包含化石能源消費,也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總量的管控直接影響了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可再生能源豐沛地區的經濟發展;另一方面,能源消費總量中也包含了用于原料的能源消費,從合理性和
石化、
化工等產業的剛性需求來看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以上兩方面不足也造成了能耗雙控的要求與我國碳達峰
碳中和的目標并未完全銜接。
他指出,“十二五”末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是
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但在2030年前實現碳排放達峰,就需要我國逐步把碳排放總量納入考慮。實施碳排放雙控可以有效避免能源總量控制的局限性,在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的同時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并且給予地方政府更多綠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