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明確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路徑,新型城鎮化逐漸成為現實。然而,在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存在重建設輕保護、重計劃輕規范、重短期輕長遠、重收益輕成本等諸多
問題。
“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在2013年召開的中央城鎮
化工作會議上,這樣的一段話引發人們無盡感慨。曾經,現代是城市的象征,小康是農村的企盼;而今,在工業化與城鎮化的發展進程中,污染成為城市的標志,環境變為農村的負擔。
能否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通過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等舉措,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怎樣推進城鎮化走上節約、集約的可持續發展之路?這些問題能否得到妥善解決,不僅關系到新型城鎮化的發展速度,更關乎其發展質量;不僅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眼前利益,更關乎其未來得失。
2012年啟動的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正是在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關鍵節點處、城鎮化矛盾逐漸暴露的深刻背景下應運而生。工作開展3年來,已有兩批24個城市成為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城市環境總體規劃正從表面到深層、從現象到本質、從客觀到主觀,逐級、逐層、逐步地影響著每個城市的發展理念與觀念,改變著地方官員對新型城鎮化的認識,成為破解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資源環境
難題的重要抓手。
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對新型城鎮化進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積極發揮其在新型城市化中的作用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