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資源環境承載力以界定城市發展目標
拒絕趨同化的城市化發展模式
縱觀全國各個城市的發展規劃,不難發現,“國際大都市”、“世界大都市”等成為諸多城市競相發展的目標,其中不乏生態較為敏感的城市。在國際化大都市發展目標的指引下,寬馬路、大廣場、新城新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等攤大餅式的城市化建設在全國若干個城市不斷復制。城市定位不準,城市發展目標盲目,城市化發展模式趨同,使得城市化本身就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桎梏。脫離實際建設,國際大都市最終只能造成資源環境約束趨緊,承載力報警,城市環境質量不佳。
基于此,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分析城市的資源環境承載力,以界定差異化的城市發展目標。對于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的部分東部城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重在解決過去幾十年工業化與城市化發展累積下的污染存量,如
浙江省嘉興市。而對于資源環境承載力較強的中西部地區,城市環境總體規劃重在挖掘城鎮化潛力,以此促進落后地區工業化與城市化的共同發展,如
黑龍江省伊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