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和環保到底誰影響了誰?
需要統一綠色信貸的監督和評估機制,完善相關技術性
政策和標準,增加銀行可操作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環保部門負責人表示,環境保護才是綠色金融的推動者,而不是綠色金融推動了環境保護,金融都是逐利的,如果環保能夠倒逼出一個
市場,金融才會進來。同時,還要考慮企業的融資成本
問題。
“我們看到了很多國際經驗,但在國內的轉化率很低,國內外的土壤到底有什么不同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在國外,只要按照法律規定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行了,但國內不是這樣,各方面都想偷工減料,各地各懷心事,使得投資成本不斷提高。”這位負責人說。
2007年以來,銀監會主導陸續出臺了《
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2007)、《綠色信貸指引》(2012年)及《關于綠色信貸工作的意見》(2013),對
節能減排的授信以及銀行綠色信貸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制度建設、能力建設、流程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規定。并且,環境保護部和銀監會也建立了環保信息共享機制。
但是,綠色信貸政策的可操作性仍有待進一步提高。馬駿說,興業銀行、工商銀行等在綠色金融領域已經有了很多實踐,但金融機構對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仍是當前能力建設的瓶頸問題。
《2014中國
碳金融發展報告》指出,現有銀行監管部門的意見類規范相對較為詳細,環保部門對于環境監察執法方面的規則也逐漸完善,對于信貸申請做出許可、限制或否決的判斷有較為充分的依據。
但是,對于如何界定綠色環保產業或其他能夠產生環境效益的行業,鼓勵信貸資金流入相關行業等,仍需要完善相關規范和標準,如綠色環保行業的準入、技術、能耗、排放等具體標準和技術性政策。
此外,上述報告建議,金融監管部門還需要統一綠色信貸的監督和評估機制,避免各銀行在綠色信貸政策貫徹執行上存在差異,從而限制了綠色信貸的大規模發展。作為判斷融資對象內在環境和社會風險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完善相關技術性政策和標準能夠增加銀行在執行綠色信貸政策時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