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要求,“建設現代林業,發展山區林特產品、生態旅游業和
碳匯林業”。碳匯林業作為一個新的概念,雖然首次出現在中央文件中,但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行動中,這個概念很早就被國際社會提出來了。
森林多重價值的挖掘
對于森林產業來說,一直以 “大資源、小產出”的局面長期存在,在其自身的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功能的基礎上,為保證森林的可持續發展,我們需要不斷的去發現其附加價值,低碳經濟的發展給了我們重新思考這個
問題的新思路。
1、發展更多的經濟功能:生物質能源,林下養殖,生態旅游等。
林業經濟價值的發展,首先要結合當地優勢,如
江西地區合理發展竹林、油茶林,獲得部分經濟價值,維持林農生活及日常運轉。深化林權改改,走好“產權到戶、集體管理“的效率化道路,結合資本、
市場,形成一個類似于如下的完整產業鏈:“集苗圃培育→植樹造林→木材加工→家具、地板→生物質能源→
化工等。
要擺脫以提供低價值初級產品為主的經營模式,轉向深度挖掘林業經濟新的增長點,切實提高林業產品的附加值,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林業產品,提升林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影響力。開發林業生物質能源產業,就是林業的一個很有潛力的新產業鏈的一部分。發展林木生物質能源,是在發揮生態效益的同時,采集林下枯落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支撐生物質能源產業。合理設計,發展混交林、加強林下養殖,林業管理,甚至發展生態旅游,都是挖掘森林附加經濟值的良好途徑。
同時,積極申請中央、省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探索較完善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目前,江西已經建立江西省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2、發展森林碳匯: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緩解氣候變暖。
森林每生長出1立方米的蓄積量,平均要吸收1.83噸二氧化碳,釋放出1.62噸氧氣。單位面積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達到每公頃150.47噸。以云杉為例,一棵在30年內能吸收二氧化碳100公斤左右,而經過核證后的碳匯量是有經濟價值的,這使得“植樹”的價值重估。而以往,林農植樹造林的價值僅僅體現在“退耕還林”補助,每畝僅200余元。隨著林權制度改革推進和碳匯交易引入,按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的造林項目,在植樹造林中可以實現植樹的工時收入、滿30年后第一輪砍伐的分配收益、林地種植養殖項目收益和長達30年的“森林碳匯”交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