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合作的機制下,發達國家承擔了強制
減排的責任,而發展中國家并沒有這樣的責任。國內的森林
碳匯可以通過國際
市場,賣給國外有減排任務的買家。目前,國際
碳市場交易的大都是減少排放的工業項目,而林業碳匯項目由于規則的復雜以及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等諸多因素,能夠實現交易的很少。此市場成為強制市場。同時還存在著不受國際強制性規則限制的自愿市場,主要是由一些國家或地區的府立法,實施減排規定或啟動
碳交易。這些市場主要進行工業減排項目的交易,林業碳匯項目只占很小的比例。在這樣的框架下,任何個人和企業都可以來購買,用于企業來踐行其社會責任等。